各处、室、系(部)、馆:
为积极开展我院群体性运动,倡导阳光体育精神,营造健康向上的体育氛围。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决定举办学生足球联赛。学院体育部制定了《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业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部门按《规程》要求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比赛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8-2009学年度
第二学期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发掘与储备我院的足球人才,推动足球运动在我院的发展,提高我院的足球运动水平,特举办此次学生足球联赛。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体育教学部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9年4月14日—4月30日在本校足球场进行
三、参赛单位
企业管理系、旅游管理系、会计系、外语系、文学系、经济系、艺术系
四、竞赛分组
本次比赛只设学生男子组
五、参赛资格
(一) 必须是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注册的学生。
(二) 报名人数: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20名。
(三) 运动员必须经过校医院检查,确认适宜参加比赛者方可报名。
(四) 未经报名的运动员一律不许参赛,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则取消该队该场比赛的成绩,判该队0:3负。
六、竞赛办法
(一) 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颁布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11人制)。每场比赛可替换4名队员,每半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为10分钟。
(二)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A、B两个小组,A组4个队,B组3个队,每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取各小组前两名进入前4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制比赛方法决出冠、亚军,并用附加赛决出3、4名。
(三) 计分办法
1.第一阶段分组循环比赛,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净胜球多少决定名次,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如净胜球数仍相等,按进球多少决定名次,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如进球数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5.第二阶段的比赛每场必须决出胜负,如全场比赛结束时成平局,不再加时赛,则罚点球决定胜负。
(四) 比赛服装和鞋
1.各队服装必须颜色一致,并要有号码,号码原则上为1—23号,严禁使用3位数以上的号码。
2.一律穿胶鞋或软胶钉鞋比赛(鞋面为布面,鞋底为胶底或胶钉底),严禁穿皮面钢钉鞋或皮面硬钉鞋参加比赛。
(五) 其他
1.各系参赛队应按照竞赛日程安排表安排的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进行准备,如遇某队比赛迟到10分钟以上,则按该队弃权论处,比赛成绩判0:3负。
2.在本次比赛中,队员累积2张黄牌或1张红牌则停赛一场。
3.在比赛过程中如某队发生打架斗殴情况,且行为及其恶劣,经仲裁委员会调查核实,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4.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有严重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则取消该队员本次比赛的参赛资格,行为恶劣、情节严重者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5.各队比赛期间的后勤服务工作由各系自行解决。
七、报名办法
各参赛系将报名表加盖单位、校医院印章于4月9日前报送体育教学部(华商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姜洋梅朵老师处,过时不侯。联系电话:82660116。4月9日下午17:30在体育教学部召开赛前联席会并进行分组抽签,请各系领队准时参加。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 本次比赛取前三名给予奖励。
(二)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一名。
(三) 本次比赛设“最佳射手”奖和“优秀运动员”奖5名。
九、裁判员
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员由体育教学部负责选派。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体育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