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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晨练长跑月”竞赛规程》的通知
2009-03-05 00:00  

各系(部)、处(室)、图书馆

为积极开展我院群体性运动,倡导阳光体育精神,营造健康向上的体育氛围。现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决定开展师生晨练长跑月活动。学院体育部制定了《晨练长跑月”竞赛规程》业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部门按《规程》要求做好组织工作,使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锻炼,养成早起的好习惯。

特此通知。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办公室

〇〇九年三月五

 

“晨练长跑月”竞赛规程

为深入贯彻和执行教育部、团中央关于全面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通知,促进我院群体性运动的顺利开展,营造学院良好的体育氛围。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决定举行第一届“晨练长跑月”竞赛活动。

一、主办单位: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各系(部)、学生处、教务处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316——416(周六、周日除外)

      每天早上720-----7:40分结束;

地点:学校校内道路环跑。

五、参赛单位:以系为单位组织参加。

六、参赛、竞赛办法:本次活动为30天。以各系自然班级为单位,在各自班级宿舍楼下整队集合由班长和体育委员根据班级名单做好考勤记录,然后集体跑步到会议中心前的篮球场签到(注:签到时间:720740分过时无效)。大一、大二为上体育课班级由体育部监督;大三、大四的由各个系自己组织,参与的班级计入该系出勤率。

七、积分办法:以30天各系班级人数出勤率的平均值为最后成绩,取前三名给予物资奖励。

八、名次与奖励

1、取团体前三名给予奖励:一等奖:奖篮、足、排球各一个,二等奖:奖篮、排球各一个,三等奖:奖篮球一个。(奖品归各系所有,自行分配);

2、另设教工“体育组织”奖一名。

九、注意事项:

本次活动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3.16前为动员;

请各个单位接到规程后做好宣传工作,体育教师首先在课堂上进行宣传,讲解落实。

第二阶段:2009.3.9---2009.4.9日为竞赛阶段;

1、大一、大二有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参加本次活动。

2、本次活动大一、大二个人考勤情况作为学期体育考核的平时成绩的一项,占平时成绩的50%,占学期末体育总成绩的20%

3、学生各个班级签到后即可自由活动,可凭自己的有效证件到体育部体育活动室借器材自行练习,但必须在810分前归还。

43121830分在体育部召开各领队会议,由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助理参加。

5、教师团队(尤其青年教师)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带头参加。教工设“体育组织奖”,各系辅导员每天与学生同样到指定地点签到,计算出勤率。高者为获奖单位。遇到出勤率相等的情况,看学生组出勤率,高者为前。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体育教学部。

 

 

本次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黄 

副主任:邓基泽  张护玺  张建伟

  :体育教学部全体教师、各系辅导员、学生工作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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