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图书馆:
《各系、部主任主要工作职责(暂行)》业经院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各系、部主任主要工作职责(暂行)
教学系、部是学院办学的主体、管理的实体、工作的载体,是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生教育等工作的基层实施单位。各教学系、部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1. 主持系的全面工作,实行坐班制。
2. 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董事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 根据教学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本系(部)的有关规章制度。
4. 负责主持使用学院分配至各系、部的经费,以及开办考证班、培训班按学院规定分配到各系、部的收益。
5. 为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6. 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方向,制定本系的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制定所属各专业的发展方向、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报学院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7. 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出本部门招聘计划;按学院相关规定,参与本部门专任教师、辅导员和行政教辅人员的招聘工作。
8. 负责抓好本系(部)的教职员工的培养、考核工作,抓好系、部的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加紧对年青教师(包括专业教师和辅导员)和管理人员的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稳定的、结构合理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
9. 在学期末组织做好新学期的排课工作,报教务处。
10. 负责抓好本系(部)的教学管理工作。要抓好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风学风建设、教学档案建设、实验室建设工作,以及教学质量的检查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11. 组织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12. 组织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院内外的学术交流,不断提高我院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
13. 协助学院招生办进行所在系的招生工作,负责组织所在系的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14. 为所在系的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系(部)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预审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5. 组织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支持系的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工作,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使他们健康成长。
16. 配合学院抓好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打造一个健康、和谐、奋进的华商而努力。
17. 每学期主讲一门本科课程(2至4个学时/周)
18. 为本部门安全、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9. 完成学院董事会和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附:各系(部)副主任主要职责
与系(部)主任组成系(部)领导集体,实行坐班制;系(部)副主任应参照系(部)主任的各项职责,协助系主任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