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图书馆:
为加强校园宣传栏的管理,有效利用宣传栏,发挥其宣传窗口作用,现对校园宣传栏进行划分如下:
1.以靠近饭堂的宣传栏开始进行编号:1、2、3……27,共27块;
2. 院办、人事处、保卫处以及财务经营处共用,标题:“学院公告栏”:1号宣传栏;
3. 学生工作处、心康中心:2号宣传栏;
4. 教务处、思教部、体育部、图书馆共用,标题:“学院公告栏”:3号宣传栏;
5. 团委思想教育宣传栏和学生会活动宣传栏:4号和5号宣传栏;
6. 社团宣传栏:6号和7号。(7号下学期预留给新系);
7. 膳食管理委员会和宿舍管理委员会宣传栏:8号宣传栏;校园文化宣传和学习部宣传栏:9号宣传栏;
8. 学生自由粘贴栏:10号宣传栏(下学期将预留给新系);团委活动宣传栏:11号宣传栏;
9. 团委青年志愿者宣传栏:12号宣传栏;广播台宣传栏:13号宣传栏;
10. 文学系:14号、15号宣传栏;
11. 旅游管理系:16号、17号宣传栏;
12. 企业管理系: 18号、19号宣传栏;
13. 会计系: 20号、21号宣传栏;
14. 艺术系: 22号、23号宣传栏;
15. 经济系:24号、25号宣传栏;
16. 外语系:26号、27号宣传栏。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