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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处理工作流程(线上)

2025/09/14  

信访处理工作流程(线上)

(一)目的

信访工作是学校了解校情民意、汇聚师生智慧、接受民主监督、维护校园稳定的重要渠道。为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广东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实际,依法依规、及时就地解决师生员工的合理诉求,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校园和谐稳定,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力做好新时代校园信访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校师生及校外人员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活动。学校办公室作为信访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访的收集、登记、分析、督办、上报及回复等工作,并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处理信访事项。

(三)流程说明

1.定期检查信访渠道

信访工作专员需每日定时检查各个信访渠道,包括校外渠道(广东省教育厅信访系统、粤省心、粤政易、国家信访局、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等),以及校内渠道(华商E家意见反馈和校领导信箱),以确保及时登记和处理所有新增信访件。

2.登记信访件

信访专员需将各渠道的新增信访件在《2025年信访信息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包括信访编号、信访人的基本信息、信访渠道、信访时间、信访内容、办结时限等。

3.发起信访流程

信访专员需及时在OA系统中发起信访流程,选择“行政类-10133广州华商学院信访流程”,填写新增信访件的相关信息。

4.校办主任建议处理意见

校办主任审阅信访内容,并提出处理建议。

5.分管校领导批示

分管校领导对信访内容进行批示,确定承办部门和具体要求。

6.紧急或敏感情况处理

在遇到重大紧急情况、集中信访或接收到敏感信息时,流程未及时流转,信访专员应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以确保应对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并保障能够快速实施恰当的处理方案。

7.承办部门处理

相关承办部门根据领导批示,对信访问题进行深入调查,联系相关信访人,并在办结时限前提交具体的答复意见书,或者信访人手写的撤诉申请。

8.答复意见修改

信访专员对承办部门提交的答复意见进行审核,如有需要,进行修改以确保答复的准确性和适当性。

9.校办主任审批

校办主任对修改后的处理意见书进行审批,确保答复意见符合学校政策和规定。

10.系统上报与答复

信访专员在对应的信访系统或平台上报审批通过的处理意见书,答复信访人。

11.整理汇总信访信息

信访专员整理整个信访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包括承办部门、处理过程、答复意见、处理情况等,进行汇总。

12.归档保存

将处理完成的信访事项及相关文件进行归档保存,格式为1.渠道--信访主题或编号--信访人--信访时间”,以备未来参考和审计。

13.总结分析报告

根据领导要求,信访专员需完成不同时期信访情况工作总结PPT或数据分析明细表,分析信访趋势、主要事项以及承办部门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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