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本发文流程旨在规范学校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对外发布的正式公文的管理,确保公文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升学校的外部形象和公信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需要对外发布的正式公文。这些公文区别于本部门自行发布的校内公文,具有对外效力,需使用特定的文号系列,即“华商院”、“华商人事”、“华商院办”等。
(三)流程说明
1.拟稿环节:各单位完成文件拟稿并确认内容无误后,登录OA系统,进入“公文管理”模块,点击“公文拟稿”,选择“广州华商学院发文”流程。
2.表单填报:在“广州华商学院发文审批表”中准确填写“标题”“来文单位”“拟稿单位”等信息,上传符合公文格式规范要求的电子版拟发文件,确认后提交进入下一环节。
3.审批流程:提交后流程将自动推送至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审批意见及选择是否进行会签;审批通过后,流程转至学校办公室。校办对文件内容及格式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转呈分管校领导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经校长最终审定,由校办统一完成核稿、套红及正式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