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校园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时间和地点
领导接待日原则上每两周举行一次(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待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二下午,地点设在轮值院领导办公室。遇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改另行通知。
二、接待人员
学院领导实行轮流接待制度,具体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并将每学期的安排表向全院公布。如遇轮值学院领导因开会、出差或其他重要事宜不能接待,由院办协调并及时公布调整结果。
三、接待日主要接待受理的事项
1.对学院或部门制定的制度、政策及具体工作的建议、意见;
2.对学院部门或工作人员的投诉、处理要求;
3.亟需学院领导处理的某些问题;
4.其他与学院发展建设相关的事项。
四、为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并避免接待期间人为干扰,建立良好的接待秩序,拟参加接待日的来访人员先行到学院办公室等候,学院办公室将根据师生等候接待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体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五、群众意见的处理程序
在接待过程中,院办负责接访的工作人员负责将师生反映的意见和问题记录在接待登记表上,需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的问题,由值班接待的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院办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来访人员并报告院办,由院办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将接待登记表和有关部门处理意见一并编号留存备查。
六、工作纪律
来访人员要遵守上级和学院有关规定,尊重领导,自觉维护学院正常工作秩序。协助领导接待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贯彻领导批示精神;相关单位和部门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院办的查询和督办,会同院办向来访人员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和结果,确保领导接待日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七、本制度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