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物业管理部,图书馆: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和省教育工委的指示精神,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教电[2008]216号)复印下发,请各部门结合通知的精神和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学习,积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去。
一、时间安排
学习活动自6月19日开始,至7月3日结束。
二、宣讲方式:
教职工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学习结束后,各部门要做好学习情况总结,于7月4日下班前交院办公室。院办公室负责学习工作情况的汇总整理报省教育厅。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