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物业管理部,图书馆: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堂工作保证高校稳定的通知》(教电[2008]62号)和广东省财务处、教育厅《关于预拨省属公办民办(含独立学院)普通高校学生临时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08]65号)文件精神,考虑市场价格波动,为确保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省财政决定在3至6月份期间每生每月20元的标准,每生补贴80元。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按同等标准对等补贴80元。这样我院学生每人可获得补贴共160元。
学院有关部门主动互相配合,积极制定了发放方案,及时将补助发到学生手中。学院计划分两次下发补贴,目前已将3、4月份每生80元的补贴发放到每位学生的手中,5、6月份每生80元的补贴将于5月份发给学生。
同时,学院对食堂采取了减免暑假两个月(7、8月)管理费的优惠政策,用于稳定食堂饭菜价格。
在协助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的同时,院办、学生处、物业部通过公寓楼、广播站、橱窗等途径对此项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学生补贴第二次发放工作即将进行,各部门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强对广大学生的教育和引导,使广大学生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感受到政府的关怀,感受到学校的关怀;使广大学生正确理解和正确对待因市场波动引起的相关价格的波动,刻苦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成为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特此通知!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