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图书馆: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加强校园网络管理,经研究决定,对现行网络收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学生宿舍上网交费标准:
1.按学年交费,标准300元/学年。
2.新用户在中途入网以及续费用户,应按实际时间至学年末交费,标准30元/月。
二、教职工上网交费标准:
按IP地址数量收费,凡新用户需交初装费30元,包半年180元/月;包年300元/月。
交费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下午16:00
交费地点:华商校园收费中心(原IC卡中心)
上述收费标准于2008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2008年11月1日前未完成计费周期的用户,在计费周期完成后按新标准执行。
本通知的解释权归财务处。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