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
为了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打造华商学院的教育品牌,特制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研究生的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研究生的奖励办法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研究生的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和促进在校学生珍惜时光、努力学习,继续深造,掌握厚实的专业知识,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打造华商学院的教育品牌,全面提升华商学院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我院报考国内外大学(科研院)研究生并取得入学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奖励范围和额度:
1、考上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承认的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给予人民币6000~10000元的奖励;
2、取得国外大学(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入学通知书的,给予人民币6000~10000元的奖励;
3、考上省属大学或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给予人民币3500~5000元的奖励。
三、奖励程序:
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凭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向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学院办公室审核后交由廖榕就教育基金会遴选公布。
四、申报时间: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逾期不再受理。每年申报的时间为当年的6月1日~6月30日。
五、附则:
廖榕就基金会每年设立10万元人民币作为奖励资金。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