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年检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配合学院工作,共同做好学院2010年的年检工作。请各部门于2011年3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年检自查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349592092@qq.com。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办公室文秘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陈伯兴,82668980。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年检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策函[2011]14号)。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