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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2011-05-10 00:00  

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源头改善军队兵源结构,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才的有效途径。根据教育部和总参谋部关于征集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通知精神、2011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的通知,全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全力做好预征工作。

一、调整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邓基泽副院长   黄虹书记

  员:曾龙威、邱会锋、余建尧、梁玉彩

征兵办公室主任:邱会锋    成员:徐文哲、陈锦锋

二、工作流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51日至58日)

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务必做到:学院举办一次大型政策咨询活动,每个系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位毕业生发一条征兵信息短信。各系要尽快通过多种形式将本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应届毕业生,

(二)网上报名阶段(201159日至615日)

各系要求有预征意向的毕业生登陆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在520日前各系将预征学生名单及填写好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报学生处武装部。(联系人:徐文哲   联系电话:82669666

(三)初检初审阶段(2011623日前)

各系和学生资学管理科及财务处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学生处武装部和各系要配合广东商学院武装部组织做好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把签字盖章后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发还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并将以上材料复印由学生处武装部和助学管理科存档备查。

(四)复审应征和审批定兵阶段

学生处武装部和各系要配合广东商学院武装部复审应征(20111031日前)和审批定兵阶段(2012115日前)工作。

(五)补偿代偿和就业帮扶阶段(20122月后)

学生处助学管理科对本校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将《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助学管理科在收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策规定,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六)应征入伍毕业生退役后

就业指导中心要按有关政策将退役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提上议事日程,牵头研究制定帮助退役毕业生就业的举措,积极通过提供岗位信息、重点推荐、加强就业指导等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役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并做好就业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

三、任务分解

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入伍预征工作任务是128人。为完成好此项任务,现根据各系应届毕业生人数进行任务分解,各系要完成入伍预征的人数为:

会计系56    工商管理系  43   旅游管理系  9

经济系 8     艺术系  9        外语系  3

文学系9     行政管理系  2    信息工程系  3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抓紧毕业生离校前的有利时机,对毕业生开展爱国主义和兵役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激发和坚定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和信念。要把国家鼓励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讲清讲透。

2、积极组织预征报名工作。协助兵役部门把思想觉悟高、身体条件好、学习成绩优良、主动报名应征的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

3、学生处助学管理科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严谨细致、准确无误地做好应征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有关工作,切实把政策落实到位。

希望各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准备,深入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一年五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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