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教学、科研机构调整与更名如下:
1.设立科研处,定编三人。
2.将经济系更名为经济与金融系。
3.设立公共管理系,由原行政管理系和工商管理系人力资源教研室合并组建而成。
4.撤销旅游管理系,将原旅游管理系成建制并入工商管理系。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