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2014年“五一”、“五四”放假安排如下。
一、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5月1日(国际劳动节,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3日(星期六)照常公休。
二、5月4日上午为“五四”青年节放假时间,5月4日下午开始照常上课(补星期五下午的课)。各行政单位5月4日照常上班。
请各部门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确保假期生活正常,并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