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办公室
行政公文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行政公文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12/04  

各单位,肇庆校区:

根据《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修订版)》(华商院〔2021136号)、《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考核激励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商院〔202478号)、《广州华商学院基层干部考核激励方案》(华商院〔2024153号)、《广州华商学院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华商院〔2025208号)和《广州华商学院2025年二级单位绩效考核激励方案(试行)》(华商院〔202524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

202511日至20251231日。

、考核对象

1.20251231日前来学校工作的在册教职工。

2.学校各二级单位,包括二级学院和党政教辅部门等。

三、考核机构

(一)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胡  

成员:陈玉欢、范忠宝、廖伊曼、刘少波、焦方太、

吕峻闽、余家军、许  娜、廖旭东

校领导负责分管(联系,下同)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单位考核领导小组

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为组长,成员由单位领导及教职工代表共同组成,小组成员不能少于3人。考核单位的划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内容

教职工主要依据学校考核文件要求,从德、能、勤、绩和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二十周年校庆和十大工程等学校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个人考核指标二级单位考核指标相结合。

二级学院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二十周年校庆、十大工程、招生就业、产教融合、日常管理服务、师德师风、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教学事故等内容(见附件2)。

党政教辅部门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二十周年校庆、十大工程、日常管理服务、师德师风、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教学事故等内容(见附件3)。

考核等级确定

1.教职工考核等级的基本条件和认定情形依据《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修订版)》执行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定等级六个等级。各考核单位优秀、良好指标的确定依据学校考核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25%

2.二级单位的考核等级依据《广州华商学院2025年二级单位绩效考核激励方案(试行)》执行。考核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按照考核分数排名确定考核等级,同等条件下,向横向科研课题经费指标完成较好的单位倾斜。其中,评定为A级的占比10%,评定为B级的占比15%,评定为C级的占比65%,评定为D级的占比10%

3.中层干部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定等级六个等级。依据《广州华商学院2025年二级单位绩效考核激励方案(试行)》,单位考核评为ABC三个等级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正职,下同)年度考核分别为优秀、良好、称职;单位考核评为D级的,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同时还需提交整改报告并接受学校领导的约谈;其他单位负责人的考核等级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

六、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实施时间为2025121日至1231日,其中各考核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时间为2025121日至1220日(见附件4)。

七、考核程序

(一)二级单位考核程序

1.20251223日前,各考核指标负责单位根据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并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报考核工作办公室(挂靠人事处)。公示期不少于3天。

2.考核工作办公室整理汇总各负责单位提交的考核结果,形成最终的考核分数和考核等级,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3.考核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中层干部考核程序

1.书面总结。中层干部(含年薪制)根据本通知考核指标要求,对考核期内的工作进行写实性书面总结,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二十周年校庆、十大工程、产教融合工作等学校重点工作,阐述履行岗位职责与管理实效等方面的情况。

2.考核述职。被考核中层干部在所在单位述职。分管校领导和本单位教职工,按照考核文件要求,结合被考核中层干部履职情况,通过年度考核评分系统(评议内容见附件5、附件6、附件7对中层干部进行评议打分。

单位负责人还需在学校统一组织的工作总结会议上向学校领导述职(需提供PPT。学校领导班子和所有参会中层干部根据单位负责人履职情况,通过年度考核评分系统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评议打分。

3.结果公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教职工考核程序

1.撰写总结。各考核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前,应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考核相关文件,重点学习领会学校考核文件精神及本通知的考核工作要求,了解考核的方法、意义和流程。

参加考核的教职工根据考核要求认真总结考核期内的工作,其中基层干部根据相应考核指标要求撰写工作总结(见附件8、附件9)。

2.考核述职。被考核人在所在考核单位述职,教学单位可根据教职工人数情况划分小组进行考核。分组考核时,应有单位领导参与各组考核。

3.民主评议。考核单位教职工根据本考核单位考核方案要求,对参加考核的教职工进行评议打分。

4.统计考核结果。各考核单位统计、汇总本单位教职工考核总分,将个人考核评分填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0)并签名确认;根据各考核单位的考核方案,结合考核评分情况,综合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级。

5.二级单位公示。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分数及考核等级,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

6.学校公示。人事处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提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八、注意事项与要求

(一)师德考核。主要考核被考核人思想政治、师德规范、廉洁自律、为人师表等方面表现,具体由各考核单位按要求附件11进行评分。

(二)考勤评分。要考核被考核人执行考勤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日常考勤等内容,具体由各考核单位按要求(见附件12进行评分。

(三)制定方案。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工作,按要求制定并报送考核方案。考核与奖金分配方案包括考核时间、地点、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工作秘书、计分人员和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分组情况;需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核方式、考核评分办法、奖金分配办法等内容(见附件13)。

在制定方案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二十周年校庆和十大工程等学校重点工作中的贡献度,在奖金分配中要合理拉开差距,充分体现价值回报。考核方案经本考核单位教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报人事处备案。

(四)肇庆校区考核。肇庆校区教职工的年考核工作,由肇庆校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定向肇庆校区招聘的党政教辅人员、辅导员(含广州校区派驻人员),参加肇庆校区管委会组织的考核;定向肇庆校区招聘的专任教师,由广州校区所在单位和肇庆校区共同组织考核,其中广州校区评分占70%,肇庆校区评分占30%

(五)教学秘书考核。教学秘书的年度考核,按照《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基层管理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华商院〔202533)执行,由学校教学主管管理部门和二级学院共同组织考核。

(六)学校车队考核学校车队工作人员(含肇庆校区)的年度工作考核,以及与考核相关的奖金和补贴发放由学校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提交学校同意后执行。

(七)复核申请。教职工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单位或学校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八)材料提交。20251223日前,各考核单位报送教职工年度考核分数汇总表(附件14本单位优秀、良好人选的推荐名单,以及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定等级的建议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20251226日前,各考核单位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计分人、经办人、审核人签名确认),师德考核评分表密封后交人事处。其他材料由所在单位保存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职工考核单位划分

2.二级学院考核指标及分值占比表

3.政教辅部门考核指标及分值占比表

4.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5.校领导评议表

6.群众评议表

7.中层干部互评表

8.教学系(部)系正(副)主任考核指标

9.党政教辅岗位科级干部考核指标

10.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11.2025年教职工师德考核评分表

12.教职工年度考核考勤评分实施细则

13.考核与奖金分配方案模版

14.教职工年度考核分数汇总表




下一条: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返校方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