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处(室)、部:
在2008年3月27日召开的全省独立学院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此文件转发你们,请各部门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