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物业管理部,图书馆:
为了推动我院教职工从事科研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创造出更多具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促进学科建设,特制定以下几点措施:
一、对于学院教职工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全文发表论文的,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可给予3000元奖励;
二、对于学院教职工在国际学术期刊上摘要发表论文的,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可给予1500元奖励;
三、对于学院教职工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可给予1000元奖励;
四、对于学院教职工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可给予500元奖励;
五、对于学院教职工在其它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可给予200元奖励。
注:以上发表论文必须署名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以上措施从即日起实施,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