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
为了不断完善职业技能教育和各类培训班管理,学院研究制定了职业技能教育和各类培训班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各类培训班收费以及成本费用控制的管理办法。现将《职业技能教育和各类培训班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职业技能教育和各类培训班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附件:
职业技能教育和各类培训班
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了规范各类培训班办班管理,加强各类培训班的收费和成本费用控制的管理,经研究,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举办以本院学生为培养对象的各类考证、培训班应结合学生专业及就业需要为目标,主办方以各系、部为主。
二、各类培训班收费
1、各种考证培训班、提高班的收费标准如下:初级和中级培训课每人每课时4-6元,高级培训课每人每课时6-10元,实操课和专业小考班考证强化培训每课时8-12元。列入教学计划的鉴定、考证,不能向学生收取培训费。
2、课外兴趣提高班的收费标准每课时3-5元,课外兴趣提高班由学生处管理。
三、各类培训班教师课酬、管理费
1、各类培训班的教师酬金按下列标准:按职称每课时初级职称50-60元,中级60-70元,副高以上70-80元,在周六、日、节假日上浮30%。
2、各种培训班根据参加学生人数分班,每班设班主任1人,班主任酬金每人不超过200元/月。
3、各种培训班负责联系业务等相关事宜设管理员1~2人,管理员酬金每人不超过400元/月。
4、监考费按考试主考部门划分,国家统一考试每场100元;省统一考试每场60元;学校组织考试每场50元。
四、本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