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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本科
2010-10-27 00:00  

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业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年十月二十七

附件: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本科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院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管理,全面提高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选题

第一条  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二)以研究现实问题为主,结合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实际进行。

(三)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对优秀学生可适当加大份量和难度,使学生在原有水平和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四)结合专业的特点,在选题时有所侧重:

1、经济、管理、法学、文科类专业毕业论文选题要有新颖性,能够反映社会、经济、法律、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

2、理科类专业毕业论文选题要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要反映一定的学术水平。

3、艺术类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应倡导题材广泛性、风格多样性与独创性相结合,既鼓励弘扬主旋律,也提倡内容多样化,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内容和深入完整的艺术语言表达。

4、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五)坚持“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若需二人以上共同完成,须由指导教师提出并经系主任批准。大题目的总体设计每个同学都要参加,其余部分应做到分工明确,以保证每个同学都能独立完成相应部分工作。每个学生都必须有一篇为第一作者的选题。

第二条  各专业的选题一般由各教学系组织教师提出选题方向,填写选题方向审批表。教学系根据选题方向审批表组织进行审题、汇总,列入毕业论文选题方向指南,并审批。

第三条  经教学系批准通过的选题方向指南,由教学系统一向学生公布,组织学生选题。选题可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办法,对在双向选择中不能落实选题的学生,由教学系负责协调落实。

第四条  学生选题确定后,由教学系填写选题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学生不得任意改变题目,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者,须向指导教师说明理由,经教学系同意报系主任批准后方可更改。

第二章  开题

第五条  学生根据选定的题目,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开题工作。毕业论文开题在第七学期完成,以便学生利用寒假或毕业实习进行资料收集。

第六条  指导教师根据选题提出毕业论文的具体要求,拟定工作进度,列出参考文献目录。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题目,应明确各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

第七条  各教学系自行组织开题报告会,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八),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九),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八条  毕业论文的文字量:不少于5000字,其中对外文翻译、外文参考资料阅读量的具体要求由指导教师和所在教学系量化。

第三章  撰写

第九条  学生应当在毕业论文写作前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收集资料、了解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开展科学实验,获取相关数据,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指导教师在学生收集资料和科学实验的过程中应对学生多加指导,使学生掌握各种资料收集和科学实验的方法。各教学系要为学生查阅资料和科学实验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条  编写提纲和撰写论文

(一)拟写提纲

提纲编写要项目齐全,能初步构成文章的轮廓。

(二)撰写初稿

1、初稿的内容尽量充分丰富,以方便修改定稿,但须防止一味堆砌材料。

2、要合乎文体规范,文句力求精练简明,通俗易懂。

(三)修改定稿

1、修改观点:(1)观点的修正,检查全文的基本观点以及说明它的若干从属论点是否偏颇、片面或表述是否准确;(2)观点的深化,检查文章观点是否与他人雷同,有无深意或新意。

2、修改材料:通过材料的增、删、改、换,使文章中支持和说明观点的材料充分、精练、准确、鲜明、生动。

3、修改结构:对文章内容的组织安排作出调整。下面几种情况,都应动手修改:中心论点或分论点有较大的变化;层次不够清楚,内容重复或未表达完整;段落划分不够规范,层次感不强;结构不完善,内容组织松散等。

4、修改语言:包括用词、组句、语法、逻辑等的修改。作为学术性的文章,用语应力求体现准确性、学术性和可读性。

第四章  指导

第十一条  指导教师主要由讲师以上的教师、中级以上职称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教学系安排指导教师须经系主任批准。

第十二条  对在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生,教学系应聘请校外单位中级以上职称有经验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校内教师共同承担论文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进度及要求,并协调有关问题。

第十三条  为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教学系应根据每位指导教师的学术与科研情况合理安排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人。

第十四条  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附件十)、《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登记表》(附件十二),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严格要求、认真指导,以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在关键处把好关,在细节上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五章  答辩

第十五条  学生毕业论文定稿后,按《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论文模板的要求,将目录、中文摘要及关键词、外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谢辞、附录(主要包括计算机程序、过长的公式推理过程等)等顺序装订成册。各教学系负责检查所有材料是否齐全,为答辩做好准备。

第十六条  学生必须在学院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各教学系开展公开答辩活动,安排好答辩计划。

第十七条  教学系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小组,学生人数多的教学系可组成多个答辩小组。

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全系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教学系系主任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委员会成员一般为5-7人。答辩小组一般由具有教学经验的3-5名教师组成,负责答辩工作。每个小组成员应认真审阅相关论文,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学生答辩成绩评定意见,答辩小组要对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评语,完成本组毕业设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任务的论文,在答辩时需请校外人员参加的,必须经答辩委员会同意。

第十八条  答辩委员会统一答辩要求。教学系要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取消其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一)未完成毕业论文规定的要求者;

(二)毕业论文在文字部分或设计部分不满足《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所规定的要求者;

(三)未按《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写作毕业论文而又拒不修改者;

(四)毕业论文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拒不修改者;

(五)旷课时间累计达两周及以上者;

(六)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写者。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毕业论文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理论和概念为主,准备不同难度的问题,以便在学生答辩时进行提问。

第十九条  学生答辩前应写出书面提纲,内容包括选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所采用的主要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毕业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第二十条  各答辩小组应认真按答辩要求进行答辩,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附件十三)。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论文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并签字备案。

第六章  成绩评定

第二十一条  指导老师对学生毕业论文全过程进行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并提出建议成绩。

第二十二条  答辩小组要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参考标准》和答辩中的自述和问题回答情况,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评定,评语要确切、具体,避免简单、抽象,如写明毕业论文创新、优点及不当之处等,提出推荐成绩。

第二十三条  学生毕业论文综合成绩由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成绩和复评教师成绩、答辩成绩相加确定。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良好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其余为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论文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较高的学术价值;有自己的见解和新意;能综合运用有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观点正确,论证充分有据,资料翔实,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笔流畅;格式完全符合要求;在答辩中熟悉论文内容、思路清晰、反应敏捷并能很好地回答问题。

(二)良好:论文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一定的学术价值并有各人见解;能较好的运用有关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去分析问题;观点正确,论证有据,能理论联系实际,且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笔比较流畅;格式符合要求;在答辩中对论文内容较熟悉思路清晰,能较好地回答问题。

(三)中等:论文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能结合所学知识提出和分析问题、论点基本正确、论证有据、文字通顺;格式基本符合要求;在答辩中对论文内容较熟悉,基本能答出问题。

(四)及格:主要观点正确,论证一般,说理欠充分,条理和逻辑性不够强,文字基本通顺,格式有些不符合要求,在答辩中经提示能勉强回答和修正错误。

(五)不及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不及格

1、观点有重大错误;

2、论述有很大的片面行,主要论点不能成立;

3、材料贫乏,内容空洞,层次混乱,条理不清;

4、抄袭他人之作或由他人代笔;

5、答辩时不熟悉论文内容,不能正确回答基本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论文成绩由系主任审定。

第二十六条  各教学系应当将学生毕业论文文本进行认真审阅。对毕业论文的抄袭者,取消其毕业论文成绩和学士学位资格。

第七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论文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以各教学系为基础。

第二十八条  毕业论文工作院级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院领导、教务处处长及各教学系系主任组成,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院级领导小组职责是统一领导全院毕业论文工作,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等。

第二十九条  毕业论文工作系级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本系毕业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

(一)制定本系毕业论文工作的实施计划,审定本系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教师的安排等;

(二)对本系师、生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思想动员;

(三)协调解决本系毕业论文场地、器材设备等问题;

(四)检查本系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组织本系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并审批本系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五)组织评选本系优秀毕业论文; 

(六)对本系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总结,组织本系教务人员将毕业论文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七)配合院级领导小组对本系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十条  教学系在系主管教学的主任的组织下具体开展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包括:

(一)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计划的落实,确定指导教师,组织教师提出、论证毕业论文选题方向;

(二)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及任务书》;

(三)对分管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检查,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把握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

(五)向教学系推荐系级优秀毕业论文;

(六)考核指导教师工作情况,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第三十一条  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包括:

(一)提出选题方向,审定学生的开题报告,并提出建议;

(二)指导学生开展资料收集和实验工作,正确撰写毕业论文;

(三)对学生每周至少进行12次工作进程与质量检查,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

(四)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全程,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五)在毕业论文结束阶段,登记《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登记表》,并按照工作要求和《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写出考核评语及评分的初步意见。

(六)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论文全部资料,装入本科毕业生综合项目袋,交教学系验收。

第三十二条  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

(一)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的任务;

(二)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认真听取教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三)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的成果;

(四)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因事或因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将毕业论文成果等相关资料及时交给指导教师。获得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者,须将毕业论文的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本交付教学系,并由各教学系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以便汇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

第八章  质量评估

第三十三条  毕业论文工作的考核是学院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途径,分为毕业论文质量评估。

第三十四条  在各教学系每年对毕业论文工作自评的基础上,学院按《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指标》评估工作。

评估等级标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三十五条  院级评估组由主管院领导、教务处处长、相关系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教学质量评估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系级自评小组由相关系领导、相关专业的专家等组成。

第三十六条  考核时间跨度从毕业论文工作启动起到毕业答辩结束止。

第三十七条  考核程序:审阅有关教学文件,检查毕业论文、作品和学生成绩,审阅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做出评估结论。

取样:以教学系为单元随机抽取5%的学生毕业论文进行质量评估并将质量评估资料交教务处备案。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各教学系可根据本办法和专业教学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附件。本办法共有十五个附件。“附件一”是毕业论文撰写规范。“附件二至八”是学生用毕业论文格式模板。“附件九至十五”是教学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工作表格。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附件二: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附件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附件四:毕业论文(设计)中文内容摘要格式

附件五:毕业论文(设计)英文内容摘要格式

附件六:毕业论文(设计)目录

附件七:毕业论文(设计)参考文献格式

附件八: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格式

附件九: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附件十: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附件十一: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附件十二: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表

附件十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附件十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参考标准

附件十五: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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