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为加强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的校风、学风建设,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作用,肯定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全院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院将评选我院2011届优秀毕业生,现就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2011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依据见《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2010年版《学生手册》)。
2、2011届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至少一次获得“校优秀生一等奖”;
(2)前两年综合测评均在班内排前五名;
(3)在校期间无不良表现,未受到任何处分;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评选程序
1、申请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向系里提出申请,填写《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2、各系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证书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各系汇总通过初审的毕业生名单,报学生处审核,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3、学生处审核相关材料,报学院领导批准。
4、学生处在学生处网站和各系宣传栏上公示名单。
三、评选时间
1、各系初审评选时间:6月1日-6月7日,并于8日上午向学生处报送汇总材料。
2、学生处审核时间:6月8日-6月10日
3、公示时间:6月11日-6月13日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2011届优秀毕业生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
附件: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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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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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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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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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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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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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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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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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年获奖学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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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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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年获奖学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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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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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年获奖学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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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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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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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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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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