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为适应大学生国家资助工作任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按照我省《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评函〔2012〕49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财政教育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财函〔2013〕5号)等文件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成立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小组。
一、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小组
组长:邓基泽
副组长:刘德平、余静秋
成员:吕书勉、黄国富、陈少鸿、梁钊霞、段晓聪、罗宋
二、评价小组工作职责
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牵头,学生处、财务处部门负责人和部分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院办、教务处、学生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其主要职责:
1、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组织协调各系共同抓好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2、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对相关材料进行收集,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报告和情况跟踪工作。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