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务处、财务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高教函〔2014〕2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3-201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文件要求,包括七个基表和综表一(可到实验管理中心网站下载表格样板)。
二、按学院工作安排,我院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采取“系(部)收集统计,实验管理中心汇总,院办审核上报”的工作体制。
1.实验管理中心负责我院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对各系(部)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经院办审核及学院领导批准后统一上报。
2.财务处资产科负责对全院实验室设备收集、初审、录入、统计并送实验管理中心汇总。
3.设有专业实验室的系(部),负责本系实验室信息的收集、初审、统计并送实验管理中心汇总和录入,各系(部)负责人要对信息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财务处负责全院实验室的各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审核并报实验管理中心录入信息上报系统。
5.教务处负责全院实验室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统计和审核并报实验管理中心录入信息上报系统。
三、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系(部)、教务处、财务处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分别指派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此次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并于9月4日下班前把工作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送实验管理中心。
2.合理安排近期工作,使实验室信息统计相关工作人员能集中时间、精力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3.请各系(部)在9月16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报表以及有关佐证表格经系(部)领导签字、盖章后,书面报给实验管理中心,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4.填报所需的电子表格样板和填写注意事项请到实验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联系实验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索取。
实验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阮淑琼 电话:82666601,邮箱:35063957@qq.com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