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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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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元旦和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2022-12-29 17:22  

各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馆、中心,四会校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文件要求和学校相关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元旦、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至2023年1月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寒假放假安排

(一)学生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16日放寒假,2月17日开始返校报到。

(二)教职工2023年1月9日至2月15日放寒假,2月16日上班。各有关部门需按学校要求做好寒假值班安排。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师生健康教育工作。请各单位切实引导师生做好假期期间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二)扎实做好假期校园安全工作。请各单位在假期前对本单位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加强实验室管理,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三)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工作。请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工作到位,保持电话畅通,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广州华商学院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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