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馆、中心:
档案工作是学校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我校档案管理办法(华商院〔2011〕49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档案工作的安排,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形成的各类档案及时、完整归档,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2019年档案归档工作安排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19年度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其他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类材料。2019年度以前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归档的,须补充归档的材料,请分年度整理好一并归档。具体的归档范围详见《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1)。
二、归档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卷归档工作,具体归档要求如下:
1.归档文件应收集齐全,纸质版、电子版文件一同收集归档,不应有缺件、破损,所有文件应力求原件;
2.各类档案整理应参照相应类别档案归档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3.部门档案整理完毕后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并携带各类档案原本(纸质档案与电子文件)到档案室(厚德楼C102)办理移交手续。
三、归档时间
根据今年的实际情况,2019年各类档案归档完成时间如下:
1.2020年7月12日前,学校各行政单位移交按自然年形成的2018年度行政、党群等档案材料,之前年度应归档的但尚未移交的也应及时补交归档。
2.2020年10月31日前,学校各教学单位移交按学年形成的2018-2019学年教学档案材料,之前学年应归档的但尚未移交的也应及时补交归档。
各单位请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在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82666389),档案室工作人员会随时提供具体的业务咨询或现场指导。
特此通知。
附件:华商院办〔2020〕14号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办公室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pdf
1.华商院办〔2020〕14号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办公室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附件1: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doc
2.华商院办〔2020〕14号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办公室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附件2:档案移交清单.xls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