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09年“五一”、“五四”节日放假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放假时间: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一)上午开始上班。
二、学生放假时间:5月1日至4日上午放假,共3天半。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一)上午为青年节放假时间,5月4日(星期一)下午开始上课。
交通车发车时间安排如下:
4月30日下午:华商——华师东南门(包车)、华商——财富广场(包车)、华商——广商(校巴)17:50准时发车;
5月3日晚上:财富广场——华商(包车)19:30发车;
5月4日早上:华师东南门——华商(包车)07:20发车;广商——华商(校巴)07:00发车。发车路线不变。
请各单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注意防火防盗。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